昨日,记者从东湖刑侦获悉,屠宰黑窝点人员以南昌人李某、熊某为首。9月17日,该非法屠宰场老板李某被抓获归案,目前警方正在追捕另外一名在逃人员熊某。
据悉,2011年,李某、熊某未向政府申请办理生猪定点屠宰的法律手续,出资在东湖区七里村原塘山镇沙石厂内私设屠宰场,从新建县、扬子洲等地采购生猪,并雇佣了一些记账、屠宰人员专门从事收购、屠宰、销售生猪等非法经营活动。据涉案人员交代, 该私宰黑窝点每天凌晨3点左右开工私宰,环境卫生差,从不检验检疫,所屠宰的猪肉主要流向全市各菜市场、农贸市场。该案涉案金额巨大,查获的账本显示,自2013年1月至8月,黑窝点猪肉销售金额为2000多万元。
私宰团伙成员涉嫌非法经营罪
昨日记者采访获悉,根据涉案人员交代,由于私宰一头猪能够省掉屠宰税、检疫费、管理费以及中间商差价等各项开支,利润非常丰厚,因此他们一般以比市场批发价格低1到2元的价格卖给收购猪肉者,从而引来了不少小贩采购。
据介绍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5月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,所有参与私屠滥宰各个环节的人都可定为非法经营罪,“目前警方已根据涉案人员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,依法对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团伙成员采取了相应的强制措施。”